台海网8月29日讯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显示,当事人厦门四季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鉴于当事人厦门四季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初次违反,参照《厦门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序号17-2,认定其违法程度“一般”。现对厦门四季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: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(¥25000.00元)的行政处罚。
据了解,厦门四季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旅游业务、国际道路旅客运输、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公司,成立于2019年03月18日,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下堡路168号1909A室之三,法人是吴杰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