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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曲靖: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被罚2万元

中国网旅游     2023-10-25 10:02:50     手机看旅讯     字号:T | T

  中国网旅游10月24日电 记者从曲靖文旅获悉,近日,曲靖某旅行社因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,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基本案情

  2023年9月28日,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游客投诉,反映其参加的曲靖某旅行社组织的腾冲版纳游存在虚假宣传,转团拼团,强迫购物等侵害其权益的问题。经执法人员调查,投诉游客与该旅行社联系后,到达昆明实际是与另一家昆明的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,侵害权益行为主要由合同订立社实施。曲靖该旅行社虽然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,但经调查,其前期从事了旅游产品的宣传、招徕、组织、接待、收费等服务,已经事实上从事了旅行经营业务,却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,同样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相关规定。

  法律依据

 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,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,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规定。

  处罚依据:依据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:“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,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。”

  处罚结果

  2023年10月19日,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责令该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,并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【来源:中国网旅游 作者:伍策 一丁】(责任编辑:柏路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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